7月1日起献血年龄延至60周岁
河北新闻网
2012-06-27 10:07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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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从55岁延长至60周岁。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介绍,7月1日起实施的新《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标准,将代替原来标准。原标准是10年前开始执行,相比较而言,新国标对献血者要求的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更严谨、更人性化。特别是结合当前公民健康状况,适当放宽了献血者的年龄和献血周期。新国标提倡献血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若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除了献血年龄延长外,单采成分血(主要是血小板)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减至半个月,先献全血再献成分血的周期由半年缩短为三个月,先献成分血再献全血的周期由半年缩短为一个月。按照原来标准,全血献血者一次可献血200ml或400ml,新国标提倡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

    (梁静 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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