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民实名举报火患可获奖金
河北新闻网
2012-05-03 08:49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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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我市出资100万元用作奖励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经费。今后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邮寄信件、电子邮箱、消防官方微博等方式举报火灾隐患,经消防支队查证属实,将给予50元至1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提出的,鼓励全民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的指示精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于2011年11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该中心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电话86起,受理14起,清查消防火灾隐患5处。为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举报消防隐患的活动中,市政府决定出资100万元,奖励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者。举报火灾隐患的途径主要有拨打电话96119;发送传真0313-5959188;直接到市消防支队604室举报;邮寄信件至张家口市桥东区纬一路盛华东大街32号张家口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发送邮件至zjkshzyhjbtszx@163.com;通过消防官方微博http://weibo.com/zjkxf。

    有奖举报火患的范围及奖励标准为:举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奖励人民币50元;举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奖励人民币50元;举报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奖励人民币50元;举报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奖励人民币50元;举报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奖励人民币80元;举报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奖励人民币100元;举报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奖励人民币100元;举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奖励人民币50元。

    (陈嘉 李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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