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项行动整治市容环境乱象
河北新闻网
2012-04-05 14:51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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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市容市貌和城市秩序等方面存在问题,年内全市将重点对城市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住宅小区、车站周边、商贸集市区、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和部位开展四项行动,整治和解决广告乱设、摊点乱摆、沿街乱贴、车辆乱停、店外乱占等市容环境乱象。

    规范广告牌匾:各类标志须严格审批管理

    店面在新设置户外广告时必须符合省、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的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对重点区域现有广告牌匾将进行系统整治,在迎宾线、主干道、广场等区域设置严管范围,严格控制设置数量,调整种类与布局,做到清晰、醒目、整齐、美观并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将商贸集市区、次干道等其它部位列入规范范围,实施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店牌统一材质、式样、尺寸和布局形式;结合“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清理沿街门店玻璃贴字、贴画,杜绝城市“大花脸”现象。地名牌和各类标志严格执行有关标准,采用规范汉字书写。

    设置户外摊点:须经批准统一规划布点

    自行车维修点、修鞋、修锁等户外摊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按照不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原则,实施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分类设置规范围挡,统一式样,逐人签订自律责任书,经营作业不得超越围挡范围。水果摊、书报摊、冷饮摊、早餐摊、熟食摊等其他摊点要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对主次干道、广场等重点部位和市场周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对未经审批的摊点和流动商贩,及时取缔并依法进行处罚。

    杜绝乱贴乱画: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

    针对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围墙、地面、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现象,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中,公安部门将立案查处捣毁一批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通讯部门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启用通讯干扰系统,从技术上干扰阻断;对已经出现的小广告,根据张贴、涂写载体的产权或管理权限,确定清理单位,采用自清或雇用专业公司清理的方式,于每日7时前将小广告清理完毕。

    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对实施小广告的行为人,要按上限给予行政处罚;公安部门要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城管、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还将联合行动,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乱贴乱画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督促检查,对清理小广告责任长期不落实的单位和监管部门要通报批评。

    整治施工工地:围挡作业打击道路遗撒

    为避免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的二次污染,各级城管部门将对建筑、市政、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进行系统摸排、建立台账、落实监管单位、明确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类施工工地将按照市容环境卫生标准进行整治,施工时围挡要统一样式、牢固安全,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道路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外立面须美化包装,不得做与施工企业无关的商业广告。

    市主城区施工工期超过半年的工地,要采用实体围墙围挡;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铺装,不得铺设钢板等材料替代硬化;所有车辆不得带泥驶出工地,具备条件的工地,要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或设施;运输沙石、泥土等散料货物必须作苫盖处理,不得遗撒。拆迁工地的拆除作业需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要随拆随清,弃放到指定场地,并在拆迁结束一周内彻底清理干净;拆迁完毕后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美化处置。对丢弃建筑垃圾和道路遗撒违法违规行为,将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进行专项打击和整治。

    (梁静 俊和 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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