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青少年旅游门票执行新规
河北新闻网
2012-03-20 14:39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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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日报讯 (记者杨连 通讯员杨秉荣支焕芳)4月1日起,我市儿童、学生、未成年人游览参观景点将实行新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游览参观点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同时,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

    为切实保护游客利益,规范门票价格管理,青少年购票入园需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均可办理购票入园手续,享受门票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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