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开展整治格式合同专项行动
河北新闻网
2012-03-16 14:26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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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不得免除自身的责任

    □经营者不得加重消费者责任

    □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权利

    经过近一个月的征集,2012年我市八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出炉,涉及通信服务、物业管理、供电、供暖等多个领域。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市场处了解到,即日起到12月份,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格式合同打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逐领域、逐月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向社会征集和收集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表现形式和内容,努力实现点评一类“霸王条款”、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规范一个行业的治理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公用事业(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消费贷款、房地产、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汽车销售、旅游、运输、餐饮及其他服务业、大型商场、超市等行业的格式合同。

    4-5月将集中对通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行业检查;6-7月集中检查各商场、超市、旅游、影楼、饭店等服务行业格式合同;8-9月集中检查汽车销售及维修、物流等行业的格式合同;10-11月集中检查房地产经营、中介服务和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及供水供热的格式合同。检查中认定为“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工商部门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限期不改正的经营单位,将依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孙琪然 刘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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