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即日起可领取气费补贴
河北新闻网
2012-03-15 14:25
责任编辑:刘晓莉
【字号

本站搜索

    3月15日至4月13日(双休日除外),市煤气总公司、张家口中油新兴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始对市区使用管道煤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气且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用户发放气费补贴。

    凡持有市民政局下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本年度下发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的燃气用户,可持2011年1—12月的气费发票到市煤气总公司领取气费补贴。其中,《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必须与煤气发票地址一致,社区证明无效。 煤气用户月补贴以每月发票上使用的气量为依据,超过20m3(包括20m3)按每户4元/月补贴,不足20m3的按实际用量0.20元/m3补贴;天然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在10m3(包括10m3)以内的按0.57元/m3(2.40元-1.83元)补贴,超出部分不补贴;管道液化气用户每月使用超过2m3(包括2m3)按每户8元/月补贴,不足2m3按实际用量4元/m3补贴。

    同时,享受城市低保、特困户及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及燃气发票办理垃圾处理费的退费。

    (王映华郑淑华)

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频道精选
精彩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