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药品生产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
□严查药品批发企业出租、转让证照
□严查药品零售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从即日起至6月下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围绕7类药品生产企业、4类药品批发和4类药品零售企业,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严肃查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对外购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有不合格产品、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等7类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整治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以及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对曾涉及购销假药案件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案件的、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管理基础薄弱且曾存在违反药品GSP行为的等4类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整治企业存在的“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
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单体药店,且管理基础薄弱的等4类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整治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行为,以及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市食药监局将对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王映华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