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杨连通讯员杨秉荣)随着全市各学校开学期的日益临近,日前,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享受城市低保贫困家庭学生免收课本费。
此次公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包括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取的作业本费。根据有关要求,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课本费1年级、60元/生/学年,2年级60元/生/学年,3年级、100元/生/学年,4年级、110元/生/学年,5年级、106元/生/学年,6年级、100元/生/学年,7年级、176元/生/学年,8年级、175元/生/学年,9年级、130元/生/学年,该标准为最高标准,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按学年标准的一半收取;享受城市低保贫困家庭学生免收;作业本费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按学年标准的一半收取,1—2年级、12元/生/学年,3—6年级、17元/生/学年,7—9年级、28元/生/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不补”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按学年标准的一半收取作业本费,1—2年级、12元/生/学年,3—6年级、17元/生/学年,7—9年级、28元/生/学年。
另外,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为:普通高中学费300元/生/学期;艺术高中美术专业学费600元/生/学期;择校费(最高限价)生/三年、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19000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11600元,一般高中5800元,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采暖费20元/生;市一中住宿费250元/生(6人间不带卫生间);市一中住宿费350元/生/学期(6人间带卫生间);市二中住宿费240元/生/学期;市四中住宿费180元/生/学期;市六中住宿费200元/生/学期;市十中住宿费150元元/生/学期(地下室);市十中住宿费300元/生/学期(1至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