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 (记者 荣洁 通讯员王雷)日前我市筹集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429.96万元,对市管县区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的350人进行救助,救助资金将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我市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根据《张家口市城乡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对市管县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九大类重大疾病,经过县级民政部门核查申报,市民政局审批,市财政局审核确定,最终由市民政局直接给予救助的一项医疗救助制度。
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按照本人当年住院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赔付及县区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部分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时,分别给予自负部分的60%和100%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人员,本人当年住院费用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赔付及县区民政部门救助部分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时,给予自负部分的20%救助,所有受助对象每人全年医疗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