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我市共有1725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享受到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多次采取座谈和入户调查等方式,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其中,今年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为3300户,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占省责任目标的100%。
据了解,我市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元;各县、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5元,基本能保障困难家庭一年的租房费用。
为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公正、公平,我市通过社区公示申报条件,个人递交申请,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分片包干,细致查看申报人的资料和档案,并进行实地考查等方法,核实其申报数据是否准确,摸清低收入家庭的真实住房状况,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同时,对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实行阳光操作,对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将相关政策、保障范围、发放对象、办理程序及结果在政府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张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