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本月起,我市增值税、营业税新起征点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户等将成直接受益者。
据介绍,根据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此次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修改为: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上调,是国家让利于民的一大惠民政策,使个体纳税人成为直接的受益者。以帝广南区经营服装的个体户李女士为例,她每月收入近5000元,按照此前3%的征收率,每月应缴个税150元,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将不需要再缴税,每年节省约1800元;开餐饮店的刘先生每个月的营业额为1.5万元,按此前的营业税征收率,每月需缴税840元左右,而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后,将不需要再缴税,每年节省约1万元。
采访中,得知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幅度上调后,经营小型家政公司的王先生显得很高兴,他告诉记者,目前对于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而言,资金问题是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的优惠政策,将有力地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
据悉,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全市起征点以下个体户2万户,占全部个体户的77.43%,新增受惠个体户9000户,每年将减轻增值税负担4000万元,户均年受惠4444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新增受惠个体户2990户,每年将减轻营业税负担1280万元,户均年受惠4280元。
(林琴 爱奇 中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