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村卫生室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村卫生室将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段晓芳 通讯员杨亚波)为提升农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我市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并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今年12月1日前,全市所有农村卫生室都将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按照我省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事务、业务技术、人员聘用、药品药械、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所有村卫生室将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列入所属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需求计划,由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网统一采购。供货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将基本药物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照实际购进价格向村卫生室供应基本药物。
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将禁止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为保证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不降低,将按照乡村医生的服务功能,根据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采取多渠道方式予以补偿。
同时,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用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