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到社区买节能灯真便宜。”11月26日,水泉沟附近居民邵先生看到杨家坟社区张贴的通知后,和邻居一起到社区购买了5只节能灯。“5瓦节能灯,社区的卖价要比市场便宜近一半,这是政府给老百姓的优惠呀!”据悉,今年我市推广的36.5万只节能灯已经发放到位,各县区将按照登记安排进行推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财政局制定的《张家口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按补贴后的价格购买高效照明产品,大宗用户实际购买价格为中标协议供货价的70%,享受30%的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实际购买价格为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享受50%的财政补贴。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据悉,我市推广的节能灯已经发放至各县区,部分社区节能灯在11月23日就位,并采取张贴购灯通知的方式告知附近居民,居民在购买节能灯时需登记基本资料。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我市宣传、推广了节能灯44万只,分配到七区十三县,今年我市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36.5万只节能灯,由各县区的社区、村委会以通告的形式向居民们宣传,居民凭身份证或户口薄自愿登记购买。居民用户购买财政补贴高效照明推广产品时,每人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每个大宗用户购买数量不低于100只。
(雅楠 峰青 王晓 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