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 (记者 荣洁)为切实解决主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限价商品住房的规范分配、准入和后期管理,我市11部门联合下发主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准入和后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清晰明确地提出申请限价房受户籍、身份、收入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申请。
限价房主要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控制土地出让价格,限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商品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范围包括:具有我市主城区内城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无房或在住房保障条件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不得再次申购限价商品住房。因特殊情况退出原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2011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未承租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条件的人员均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符合上述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优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如烈属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住危险房屋的。
符合申请限价房家庭均以摇号方式确定准入顺序
限价商品住房按照“三审核、两公示”原则确定供应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申请并提《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民政部门确定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和资产申报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婚姻状况证明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等证明。
而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在就业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的证明材料。
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符合申请限价住房条件的家庭,均以摇号方式确定准入顺序。符合优先条件的申请人可采取独立摇号方式确定准入顺序。入围者持相关凭证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单位按公布的顺序选购住房;入围者放弃选购住房权的,按顺序递补。
5年内租房者不能转让、出租限价房
规定各级各部门要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行限价商品住房准购程序,抓好供应准入和申请资格审核。
其中,房地产中介机构5年内不得接受购买人委托为其代理转让出租或者转租限商价商品住房。违反此规定的,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建立限价商品住房档案和购买人档案。档案内容详细记载购买情况,购买人的申请、审核、轮候使用,以及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并纳入我市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一经发现,责令立即予以清退,并取消其五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为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和收入情况虚假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