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雪威、郭俊和)近日,张家口市出台主城区主要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在2012年5月前,对主城区13条、共计56.5公里的城市主要街道景观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完毕。其中,今年完成景观整治提升的街道不低于全部工作量的50%。
据介绍,该市将对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150米)的既有建筑全部进行改造,重点为建筑屋顶、墙身和基座。此外,主要街道两侧及重要节点(车站、广场、十字路口、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周边可视范围150米内的景观要素和设施,包括空间环境、绿化、道路桥梁、广告牌匾、照明设施和线缆、交通设施、环卫设施、施工现场等均为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