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杨连通讯员田春雷)为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2012年1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在摸底调查中,市公安局治安、刑侦、技侦、交管、宣传、消防、督察等部门将联合行动,采取人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排查方式,对可能存有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等开展立体式、全方位排查;对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重点人员逐一登记造册,逐人见面谈话,逐人落实监控措施;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地毯式”排查,不放过任何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可疑人员和可疑住所。
在打击力度上,我市将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一律顶格处理。对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对屡教不改的,予以劳动教养;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的案件,按照“案件必破、线索必查、源头必追、逃犯必抓”的要求,彻底打掉制贩网络,捣毁制贩窝点,没收其生产加工设备,销毁其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对非法制贩、私藏烟花爆竹逃犯,全力开展缉捕追逃。
另外,在规范、引导烟花爆竹燃放上,此次明确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并将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将礼花弹、开天雷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A级产品销售给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其它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在坚持人性化执法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律予以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