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展开,今年是征兵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巩固发展成果、着力改革攻坚的一年。近日,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专访了军分区司令员、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黄德顺大校。
问:今冬新兵征集的对象、范围和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入伍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7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女兵征集同去年一样,普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如何报名应征?
答: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逐一通知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离校后可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仍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入伍服兵役的相关优惠政策。
问:今年对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一)在应征中,享受“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优先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二)在服役中,享受“三优待”:一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二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可以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今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提高了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比例。三是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三)在退役后,享受“四优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记者:对今冬廉洁征兵工作有哪些措施?
答:市征兵工作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将今冬征兵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兵役机关的形象工程,加强对征接兵人员的思想整顿和廉洁教育,签订廉洁征兵保证书,由上至下成立征兵工作纪检监督组织。坚持“四个公开”。即:公开征集条件标准,公开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开定兵名单,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反映的问题,一经认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省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311)87988445、87988440、18632130569、13288717638。市征兵办公室举报电话:(0313)8782714、151273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