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志强)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构建文明和谐交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文明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市文明办、张家口日报社、张家口广播电视台、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十佳交警”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忠于职守、勇于奉献,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全市交通民警,符合政治合格,立场坚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贡献突出,社会反响好等评选标准。重点推选在“三年大变样”和当前开展的“市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的杰出交警代表。本次活动将评出10名交警,授予“张家口市十佳交警”荣誉称号。
活动评选程序和办法为:8月10日前,通过社会团体、群众和市交警支队三个渠道推荐候选人;8月20日前,对所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确定候选人;9月10日前,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候选人名单和事迹简介,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投票推选;9月20日前,召开评审会,综合推荐评选情况,评审确定“十佳交警”人选;9月30日前,举办“十佳交警”颁奖典礼,通过新闻媒体集中进行宣传。
推荐 “十佳交警”候选人需要填写申报表,以通讯或纪实文学体裁提供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500字的事迹简介,并结合自己的岗位实践,提交100字以内的人生感悟或工作体验,各一式3份于8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候选人2寸数码红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评选表彰活动需要播放正式候选人3分钟左右的事迹录像片,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本活动联系电话:2016465;投递邮箱:hbzjkw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