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王雪威、梁静)10月底前,张家口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员法》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为2006年以来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以及登记、职务备案、竞争上岗、考核奖惩、培训教育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各级行政机关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进”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凡进必考”,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条件是否具备,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特别是事业单位批准实行参照管理以后,对未经统一招录程序违规调入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在“管”方面,不论是各级行政机关还是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全面实行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退休、申诉控告等制度。特别是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员登记、确定职务级别、搞好工资套改,参照管理单位不能只参照权利不参照义务,不能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好处“两头占”。在“出”方面,要通过退休、辞职、辞退等方式保证出口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