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梁静、王雪威)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和家庭经济负担,从7月1日起,张家口市将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调整到6万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人员,每少一年最高支付限额减1000元,最多减少一万元。7月1日前(按出院日期认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最高支付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