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王雪威、王映华)从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7月15日前,该市将在全市评选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家示范店”。“百家示范店”的评比标准为: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符合证照齐全、环境卫生、设备完善、操作规范、就餐安全的标准;应当诚信守法经营,树立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落实到位,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并熟悉、掌握和应用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并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信誉好、投诉率低,连续三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