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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2010年油价补贴资金昨开始发放

    ■全市补贴资金总额14190万元,较2009年增加8895万元

    ■主城区内补贴资金采取银行“一卡通”形式发放

    ■其他县区补贴资金已划拨到所属县区财政局,统一进行发放

    ■补贴标准:农村客运16300元/辆、出租车12000元/辆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李鹏飞 通讯员侯钢)5月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了解到,当日我市2010年油价补贴资金开始发放,主城区内采取银行“一卡通”形式发放,农村客运、出租车补贴对象从即日起将从财政部门开设的补贴对象银行卡账户获得补贴资金;其他县区油价补贴资金目前已由市财政局全部划拨到所属县区财政局,并由县区财政局统一进行发放。据悉,我市2010年油价补贴资金为14190万元,比2009年增加8895万元。

    根据河北省八厅局转发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的要求,今年中央继续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助支持。

    据了解,今年我市的油价补贴范围与去年没有变化,主要包括从事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分行业补贴资金的分配按照不同行业的补贴依据、标准和省下达的该行业补贴资金额计算分配。渔业按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捕捞作业类型和机动渔船功率数(千瓦)核定的补助用油量计算分配;林业按林业局提供的林业补贴用油量计算确定;城市公交车根据交通运输部门统计确认的补贴用油量计算分配;城市出租、农村客运根据省交通运输局统计确认的燃油消耗量以及运营车辆数计算分配,实行单车定额补贴。

    今年我市油价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原则为:渔业2500元/吨、林业2700元/吨、农村客运16300元/辆、出租车12000元/辆、城市公交根据实际耗油量计算确定,农村客运、出租车按照车辆补贴。据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9日当天主城区内所属补贴资金已转入受益对象的银行卡,农村客运、出租车享受补贴的对象可从即日起分别到其主管部门和所属出租车公司领取银行卡,到开户银行通过银行卡查询、提取补贴资金,以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保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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