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天空飘着小雨,但对于家住张家口市宣化区城郊的农民工燕飞来说,这一天心情格外灿烂——— 在宣化区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听说“五一”劳动节提前发工资,25岁的燕飞和工友们来到了公司财务科。
“工资1450元。今年3月份刚调的工资,涨了20%呢。是工资集体协商让咱农民工得到了实惠。”燕飞拿过工资,高兴地告诉记者。“近几年,我们区的建筑企业效益不错,企业效益是由员工创造的,职工工资应该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宣化区总工会副主席杨跃民说,该区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依托区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于去年5月在全市率先开展建筑行业集体协商。
为在各建筑工地开工前敲定今年的工资标准,宣化区在春节后向全区12家建筑企业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并在3月2日举行了宣化区建筑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工会和企业经过充分酝酿,各选派5名谈判代表。经过一天的激烈辩论,根据本地工资指导线,并综合当地物价、消费指数、企业利润、全市同行业工资标准等因素,企业同意了工会要求。从当日起,全区建筑行业8234名一线作业农民工增资20%,后勤管理人员增资10%。至此,该区区属建筑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企业要发展壮大,靠的是全体职工,靠的是凝聚力。只有稳定职工的经济收入,才能真正把职工的心留下来。”谈到企业为何如此理解和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宣化区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吕安禄如是说。
记者从张家口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6月底前,张家口市85%以上的企业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世界500强在张家口市的投资企业、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河北日报记者王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