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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将实现省内异地处理

    农村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

    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张家口晚报讯 今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关要求,交警部门将在车辆注册、交通服务站建设、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等方面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今年将继续加大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群众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车辆管理所采取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年内,我市将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在农村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推进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完善管理功能,规范服务内容,形成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点,争取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加快业务下放,强化农村地区交警队综合管理职能,有条件的交警中队可办理或代办摩托车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将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实现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方便外地驾驶人处理在本地发生的交通违法;全面推行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制度,争取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并与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设交通事故法庭、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体系;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完善公益宣传社会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推广体验式、互动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模式,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完善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制度;整合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祁海斌 殷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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