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家口将全面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各县区学校制定好评定标准后,本学期结束前助学金将会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张家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资助面约占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次和合适的比例。民办学校资助参照公办学校执行。
据了解,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各学校每年会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助学金评选办法,根据学生申请、班主任、学校等掌握的情况进行评选。国家助学金会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绝对贫困或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同时,张家口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将建立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各普通高中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张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