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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无缝对接

http://www.hebnews.cn 2010-11-18 09:20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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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李久德)近日,张家口市出台政策,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实现无缝对接,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具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政策扶持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张家口市将按自愿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域的贫困状况和成因,以及当地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差别,实行分类指导,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

    该市认定的农村低保对象,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认定的农村扶贫对象,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并优先扶持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农村居民。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从11月29日至12月20日,该市将进行登记造册、信息录入、落实扶持政策等工作,对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则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项目直接到户、实体带动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真正使扶贫对象受益;并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采取动态管理,实现管理衔接,定期不定期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对于收入下降到低保标准以下的,适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适时纳入扶贫对象。

责任编辑: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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