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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低保户、特困户每户发放500元供暖补贴

http://www.hebnews.cn 2010-10-22 09:51 张家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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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收供热企业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低保户、特困户每户发放500元供暖补贴

    成立供热服务质量检查组,对停热、弃热事件督导协调

    张家口晚报讯(梁静、谢崇杰)10月20日,张家口市物价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研究提出主城区今冬供热安排意见,通过采取一系列举措,确保广大市民温暖过冬。

    据了解,今冬供热居民热力销售价格按房屋使用面积(建筑面积×75%,不含无采暖设施的阳台、地下室的使用面积)计费,为5.91元/平方米/月(不含税价);中心城区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调整为9.80元/平方米/月(含税价)。宣化区、下花园区的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由区政府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报市物价局备案。

    对分散锅炉供居民用热的财政补贴,将维持去年总体水平,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个供暖期发放500元供暖补贴,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70%,区级财政承担30%;对供热企业免收排污费及锅炉检验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今年张家口集中供热与分散锅炉房供热并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将作为供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日常供热问题。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应对供暖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以保障辖区供热安全、正常运行。市政府督查室、市质监、公用事业、财政、物价、城管等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供热服务质量督导检查组和供热温度监测组,对中心城区的停热、弃供等事件进行督导、检查和协调,对小区供热温度不达标等情况进行抽检。对于供热服务质量差、供热投诉率高或在供暖期擅自停止供热的企业,将减免其供热财政补贴。

责任编辑: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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