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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享受更多实惠

http://www.hebnews.cn 2010-10-13 13:00 张家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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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按今年缴费标准一次性预缴在校期间全部保费

    □在校期间与就业后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张家口晚报讯(梁静、李文、郭凯)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享受更多实惠。日前,张家口市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学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在校大学生享受到更多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提供保障。

    据了解,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各驻张高校、市属高校、各类中专、技校、民办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可按2010年缴费标准一次性预缴其在校期间全部保费,以后调整缴费标准时不再补缴;也可以按学年依次缴纳。

    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大学生享受门诊统筹制度时,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实行学校定额包干使用,由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当地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每生每年20元的标准包干使用。包干使用资金结余部分留做下年使用,并纳入统筹地区医保基金监管范围,不得挪用。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后在本省范围内就业的,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按每两年折算一年,与其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连续计算。毕业后在省外就业的,按当地医保的有关政策执行。

    为方便在校大学生就医,各有关参保学校设立校医院(医务室、所)的,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签订协议,作为该校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未设立校医院(医务室、所)的高校,可由学校统一就近选择一至两家社区医疗机构作为该校的门诊定点医院。

责任编辑: 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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